自动上交所收财物为何仍系受贿
从重庆市九龙坡区原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姜廷宪案提及
这是一起党员向导干部在受贿后伙同他人通过投资办企业方式妄想洗白赃款终被查处的典范案件。。本案中,,,姜廷宪在被立案审查视察前自动向纪委上交了其收受张某的20万元,,,为何该笔20万元仍计入其受贿数额???实践中怎样认定国家事情职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实时退还或者上交???老板蒲某与姜廷宪配合建设某园林公司,,,将姜廷宪受贿所得投入公司运营,,,掩饰资金非法泉源和性子,,,使资金外貌上正当化,,,该行为应怎样认定???我们特邀相关单位事情职员予以剖析。。
特邀嘉宾
晏小松 重庆市九龙坡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朱建明 重庆市九龙坡区监委委员、案件审理室主任
周含玉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审查院员额审查官
张朝义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
基本案情:
姜廷宪,,,男,,,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花卉苗木匠业树模园区办公室主任,,,白市驿花卉苗木匠业树模园区管委会主任,,,白市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白市驿镇党委书记,,,九龙坡区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2016年10月退休。。
受贿罪。。2006年1月至2016年10月,,,姜廷宪在九龙坡区白市驿花卉苗木匠业树模园区、白市驿镇、九龙坡区旅游局任职时代,,,使用职务便当,,,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提供资助,,,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所送财物共计683万余元人民币(币种下同)。。
其中,,,2007年8月,,,白市驿镇人民政府与重庆某公司签署协议,,,约定白市驿镇政府将本镇相关土地征收后,,,交付该公司用于建设商住综合楼项目。。协议签署后该项目希望缓慢。。2009年,,,该公司认真人杨某请托时任白市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的姜廷宪协调推进征地事宜,,,并送给姜廷宪10万元。。姜廷宪体现赞成并收下该10万元。。后由于客观原因征地事宜无法推进,,,该商住综合楼项目至案发未能实验。。
2011年,,,姜廷宪使用职务上的便当,,,资助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实控制人张某协调工程项目,,,收受张某谢谢费20万元。。2017年,,,姜廷宪得知张某被审查机关立案侦查后,,,自动到九龙坡区纪委交接其收受张某20万元的事实,,,并将20万元全数上交。。
滥用职权罪。。2008年至2009年,,,姜廷宪在担当九龙坡区白市驿花卉苗木匠业树模园区管委会主任时代,,,未经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相关立项、审批及招投标流程,,,也未经本单位重大项目整体决议程序,,,使用其职务便当,,,私自与某绿化公司认真人王某签署《土地整治协议》《苗木市场增补协议书》等文件,,,并安排事情职员在相关协议上加盖花卉园区管委会公章,,,为王某套取土地整治款提供便当,,,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629万余元。。
查处历程:
【立案审查视察】2021年10月11日,,,经九龙坡区委批准,,,九龙坡区纪委监委对姜廷宪立案审查视察。。10月18日,,,经重庆市监委批准,,,对其接纳留置步伐;;;;;;2022年1月18日,,,对其延伸留置时间3个月。。
【移送审查起诉】2022年4月13日,,,九龙坡区监委将姜廷宪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移送九龙坡区人民审查院依法审查起诉。。
【党纪处分】2022年5月10日,,,姜廷宪被开除党籍、作废退休待遇。。
【提起公诉】2022年6月8日,,,九龙坡区人民审查院以姜廷宪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向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一审讯断】2022年12月26日,,,九龙坡区人民法院讯断姜廷宪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分金7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议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并处分金70万元。。讯断现已生效。。
本案中,,,姜廷宪在2017年自动向九龙坡区纪委上交了其收受张某的20万元,,,为何该笔款子仍计入其受贿数额???实践中怎样认定国家事情职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实时退还或者上交???
晏小松:2021年10月11日,,,经九龙坡区委批准,,,我委对姜廷宪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视察。。在案件核办历程中发明,,,2011年,,,姜廷宪使用其担当白市驿镇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当,,,资助张某协调工程项目,,,收受张某所送谢谢费20万元。。2017年,,,姜廷宪得知张某被审查机关立案侦查后,,,自动到九龙坡区纪委交接了其收受张某20万元的事实,,,并将20万元予以上交。。关于该起事实,,,一种看法以为,,,姜廷宪已自动向区纪委说明情形并将钱款足额上交,,,且上交时间在其被立案审查视察前,,,不应将该20万元计入其受贿金额;;;;;;另一种看法以为,,,姜廷宪系因得知张某被立案侦查,,,才到区纪委说明情形并上交财物,,,不属于国家事情职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实时退还或者上交的情形,,,该20万元仍应认定为受贿。。
经剖析钻研,,,我们赞成第二种看法。。凭证“两高”《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执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划定,,,国家事情职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实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国家事情职员受贿后,,,因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受贿罪。。本案中,,,2011年,,,姜廷宪使用职务便当为张某协调工程项目,,,并收受利益费20万元,,,其受贿行为已经既遂。。2017年,,,姜廷宪得知张某被审查机关立案侦查后,,,才自动向九龙坡区纪委交接了其收受张某20万元的事实,,,并全款上交。。凭证姜廷宪供述,,,其主观上是为了避重就轻,,,妄想通过交接一部分问题蒙混过关,,,以掩饰其与张某以及其他非法商人之间的其他违法行为。。因此,,,该20万元应计入姜廷宪受贿金额。。
朱建明:《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执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划定的“实时退还或者上交”体现为行为人客观上虽然接受了他人财物,,,但不具有主观受贿居心,,,往往是不得已接受财物,,,并在客观障碍条件消除后连忙退还或上交,,,这类行为因主观上不具有受贿居心,,,客观上实时退还或者上交了财物,,,不保存犯罪居心,,,不以受贿定性处理。。实践中,,,认定“实时退还或者上交”的难点在于判断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受贿居心,,,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综合考量:第一,,,行为人是否有拒绝接受财物的真实意思体现。。好比,,,国家事情职员明确拒绝收受财物,,,但行贿人通过一定方式直接将财物送至国家事情职员家中,,,国家事情职员被动接受,,,同时明确体现要退还。。第二,,,行为人是否有退交财物的现实验动。。好比,,,行为人收到财物后一旦有退还的时机就连忙起劲退还,,,或起劲通过自己的同事、家人等去退还,,,或者起劲将财物上交相关部分的,,,均可以认定为“实时退还或者上交”。。第三,,,行为人是否保存无法退还的客观合理事由。。好比,,,行贿人在国家事情职员不知情的情形下,,,偷偷地将财物放在国家事情职员的家里或办公室等地,,,国家事情职员一直未发明,,,在发明后连忙退还或者上交,,,应当认定为“实时退还或者上交”。。值得注重的是,,,“实时”并非纯粹的时间看法。。退还财物是否“实时”,,,与其自收到财物至退还的时间距离是非无必定联系,,,而应凭证客观阻却事由是否消逝等情形详细问题详细剖析。。
本案中,,,姜廷宪使用职务上的便当为张某谋取利益,,,并收受张某20万元,,,受贿行为已经既遂。。其2017年的自动上交行为在主观上是为了避重就轻,,,实质系退赃,,,而非“实时退还或者上交”。。我委依法将该笔犯罪事实移送审查机关审查起诉,,,并最终获得法院支持。。
姜廷宪接受杨某请托协调推进征地事宜并收受利益费,,,后由于客观原因征地事宜无法推进,,,其行为是否切合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组成要件???
朱建明:经查,,,姜廷宪的违纪违法行为主要爆发在其在白市驿镇任职时代。。2009年6月,,,杨某请托姜廷宪协调推进征地事宜,,,送给姜廷宪10万元,,,姜廷宪体现赞成并收下该10万元。。后由于客观原因征地事宜无法推进,,,该商住综合楼项目至案发未能实验。。有看法以为,,,姜廷宪收受杨某10万元后,,,客观上未能资助杨某谋取利益,,,不切合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组成要件,,,不组成受贿罪。。
我们差别意该看法,,,参照《全王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事情座谈会纪要》划定,,,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允许、实验和实现三个阶段的行为,,,只要具有其中一个阶段的行为,,,如国家事情职员收受他人财物时,,,凭证他人提出的详细请托事项,,,允许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就具备了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明知他人有详细请托事项而收受其财物的,,,视为允许为他人谋取利益。。本案中,,,杨某请托姜廷宪协调推进征地事宜,,,姜廷宪体现赞成,,,并收受所送的10万元利益费,,,系允许为杨某谋取利益。。之后,,,姜廷宪使用其担当白市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的职务便当推进征地手续办理等事项,,,为他人谋取利益更是进入了实验阶段。。虽然由于客观原因,,,征地事宜无法推进,,,商住综合楼项目最终未能实验,,,但姜廷宪已经接受了杨某所送利益费,,,允许为其投契,,,并使用职务便当为杨某提供资助,,,完全切合受贿罪的组成要件。。相关征地事宜是否顺遂推进、相关商住综合楼项目最终是否实验不影响姜廷宪受贿犯罪的认定。。综上,,,应认定姜廷宪上述行为组成受贿罪。。
老板蒲某与姜廷宪配合建设某园林公司将其受贿所得投入公司运营,,,掩饰资金非法泉源和性子使资金外貌上正当化,,,姜廷宪的行为是否可以认定为洗钱犯罪???
周含玉:本案中,,,姜廷宪使用职务上的便当多次为某工程有限公司现实控制人蒲某谋取不正当利益。。2006年,,,蒲某在明知姜廷宪的资金系受贿所得的情形下,,,为资助姜廷宪掩饰、遮掩资金泉源和性子,,,与其配合建设某园林公司,,,姜廷宪作为隐名股东以支属名义将受贿款投入公司生产谋划中。。2006年至2010年,,,蒲某资助姜廷宪将共计133万元受贿款投入到该公司。。2014年至2017年,,,姜廷宪将133万元全额套回。。
凭证我国刑规则定,,,行为人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子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行贿犯罪、破损金融治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爆发的收益,,,通过种种手段掩饰、遮掩、转化,,,使其在形式上正当化的行为,,,组成洗钱罪。。洗钱犯罪不但扰乱经济秩序,,,还妨害司法机关对犯罪案件的侦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举行了较大的修改,,,删除了“明知”“协助”等扫除上游犯罪行为人成为洗钱罪主体可能的用语,,,现实上是将上游犯罪行为人纳入了洗钱罪的主体规模,,,从而将特定上游犯罪行为人的自洗钱行为纳入刑事惩办的规模,,,为有关部分有用预防、惩办洗钱违法犯罪以及境外追逃追赃提供了执法包管。。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依据刑法第十二条及相关司法诠释划定,,,自洗钱行为爆发于2021年3月1日之前并实验完毕的,,,因其时的执法未划定为犯罪,,,不可认定为洗钱罪。。对2021年3月1日之后实验自洗钱行为的,,,以洗钱罪治罪处分。。本案中,,,由于姜廷宪和蒲某的洗钱行为在2017年就已经实验完毕,,,凭证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差池姜廷宪以洗钱罪治罪处分,,,可在对其受贿罪量刑时作为情节予以思量。。蒲某组成洗钱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由于姜廷宪上述行为爆发时,,,凭证其时刑规则定,,,关于上游犯罪主体仅认定其上游犯罪,,,不认定洗钱罪。。因此,,,姜廷宪与蒲某也不组成洗钱罪配合犯罪。。最终,,,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以洗钱罪判处蒲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分金20万元。。
辩护人提出,,,姜廷宪仅安排事情职员起草协议未安排他人伪造现场收方纪录,,,不应认定其组成滥用职权罪,,,怎样看待该辩护意见???
张朝义:相关证据证实,,,2008年至2009年时代,,,时任白市驿花卉苗木匠业树模园区管委会主任的姜廷宪为生长白市驿花卉苗木匠业树模园区经济,,,引进王某的绿化公司在园区租地谋划花卉苗木,,,由于客观原因王某的投资面临亏损,,,遂找到姜廷宪,,,请托其资助填补损失。。为解决王某亏损问题,,,姜廷宪未经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相关立项、审批及招投标流程,,,也未经本单位重大项目整体决议程序,,,私自与王某签署《土地整治协议》《苗木市场增补协议书》等文件,,,并安排事情职员在协议上加盖花卉园区管委会公章,,,将花卉大道及毗连道修建工程和环道土地整治工程两个项目交由王某承接。。其中,,,环道土地整治工程中挖土外运的土石方已用于花卉大道及毗连道工程的路基平整回填,,,相关土石方已经在花卉大道及毗连道工程中计价申报,,,并足额支付。。姜廷宪体现王某可在实验上述两个项目历程中以重复盘算土石方量的方式谋取利益。。
以后,,,王某在缺乏羁系的情形下,,,伪造现场收方纪录,,,重复申报土石方量,,,向花卉园区管委会虚报申领土地整治款子。。九龙坡区监委凭证重庆市地矿测绘院出具的《土石方工程丈量报告》,,,客观准确地盘算出王某通过重复申报土石方量造成国家损失共计629万余元。。在此历程中,,,姜廷宪虽未直接加入伪造现场收方纪录及之后的虚报申领土地整治款行为,,,可是其在与王某签署协议时明知环道土地整治工程中挖土外运的土石方可用于花卉大道及毗连道工程的路基平整回填,,,仍体现王某可重复盘算土石方量,,,并使用职权私自将两个工程交由王某承接,,,为王某套取土地整治款的行为提供便当,,,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姜廷宪的行为已组成滥用职权罪。。若是姜廷宪伙同王某伪造现场收方纪录,,,骗取国家工业,,,二人则涉嫌配合贪污。。同时,,,在整个历程中,,,姜廷宪收受王某利益费共计220余万元,,,综合全案证据,,,我们以为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姜廷宪的刑事责任。。综上,,,本院关于辩护人所提姜廷宪仅安排事情职员起草协议,,,未安排他人伪造现场收方纪录,,,不应认定其组成滥用职权罪的辩护意见不予支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方弈霏)